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顯示,蕪湖綠葉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蕪湖綠葉)因外購不合格銀杏葉提取物用于生產銀杏葉膠囊,被安徽省藥監局罰沒364萬余元。
值得關注的是,2月,該公司因兩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性狀不符合規定,被當地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以兩次行政處罰。
《中國經營報》記者發現,蕪湖綠葉為香港上市公司綠葉制藥(02186.HK)董事長劉殿波個人控股的公司,而綠葉制藥授權蕪湖綠葉使用“綠葉”商標,授權費為每年5萬元。蕪湖綠葉曾承諾,將賠償因其使用該商標而可能使“綠葉制藥”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銀杏葉事件對綠葉制藥“綠葉”商標商譽影響幾何?綠葉制藥未對此做任何公開披露。
處罰公告顯示,蕪湖綠葉生產銷售的2批次銀杏葉膠囊,經檢驗,槐角苷檢查項不符合規定,定性為假藥;生產銷售的17批次銀杏葉膠囊,經檢驗,游離槲皮素、山柰素、異鼠李素檢查項不符合規定,定性為劣藥。
鑒于蕪湖綠葉能夠主動報告自檢不合格情況等,且無從重情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對其處以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及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總計364.28萬元。而據安徽省藥監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 (2016年第2號)顯示,該局還沒收了蕪湖綠葉銀杏葉膠囊計205.1583萬盒。
而據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2月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顯示,蕪湖綠葉生產的藥品小兒咳喘靈顆粒(批號140707)經檢驗,性狀不符合規定,貨值金額1.46萬元,該局對其的行政處罰是沒收違法所得1.46萬元、罰款1.46萬元。其生產的藥品小兒咳喘靈顆粒(批號140626)經檢驗,性狀不符合規定,貨值金額1.45萬元,同樣也被沒收違法生產的藥品、沒收違法所得1.05萬元、罰款1.45萬元。
綠葉制藥此前的招股書顯示,蕪湖綠葉成立于2001年4月16日,綠葉投資集團及蕪湖長榮醫藥科技資訊咨詢有限責任公司(獨立第三方)分別擁有90%及10%股權。綠葉制藥創始股東劉殿波擁有綠葉投資集團70%,楊榮兵及袁會先分別擁有綠葉投資集團15%股權(上述三人均為執行董事)。蕪湖綠葉主要從事中藥的生產及銷售,覆蓋多個治療領域,包括心腦血管、神經學、神經精神病學和肝病學。
招股書還表示,綠葉制藥子公司山東綠葉已授權蕪湖綠葉使用綠葉商標,自2014年3月24日起為期三年,授權費為每年人民幣5萬元。而蕪湖綠葉亦已承諾,將賠償因其使用該商標而可能使我們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目前,蕪湖綠葉為此采取了那些整改措施?綠葉方面未對記者的采訪請求做出正式回應。
而上海一位投行人士對此表示,每年5萬元授權費作價是否公充值得商榷,雙方簽訂的協議上如果有影響商譽的情形,優先按約定執行。
市場高度重合
綠葉制藥招股書曾表示,為籌備上市,本公司董事曾考慮是否收購綠葉投資集團于蕪湖綠葉的權益。然而,經過慎重考慮及基于下文所述理由,本公司董事認為,將蕪湖綠葉的業務并入本集團并不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
自2001年成立以來,蕪湖綠葉一直主要專注于生產及銷售以基本技術從草藥中提煉的非專利中藥。而綠葉投資集團的主要產品除血脂康外均為化學制品,血脂康為一種以先進技術開發的受多項專利保護的中藥。蕪湖綠葉與綠葉投資集團在藥品開發和生產以及采購、銷售及市場推廣策略等方面采用不同的運作和管理模式。蕪湖綠葉及本集團的主要產品,經藥監局批準,乃用于治療不同的疾病,并根據不同的分類進行登記。由綠葉制藥該等原因,本集團與蕪湖綠葉的業務自其分別于1994年和2001年成立以來一直分開經營。
此外,綠葉制藥表示,蕪湖綠葉與其有不同的業務重心。蕪湖綠葉主要專注于中藥的生產和銷售。蕪湖綠葉的三大產品,即銀杏葉膠囊、益腦膠囊和益肝靈軟膠囊(分別占蕪湖綠葉2013年總收入約53%、17%及8%),在藥監局的《中國藥品目錄》中均被劃入較低的類別。蕪湖綠葉的產品對市場并無獨占性,且面臨來自生產同類產品的其他制藥商的激烈競爭。此外,蕪湖綠葉并未從事任何研發活動。
反觀綠葉投資集團,除血脂康外,本集團的所有主要產品均為化學藥品(非中藥)。盡管血脂康為中藥,但其在藥監局的《中國藥品目錄》中被劃入一個較高的類別,即三類中藥(一種成份的新的替代品)。綠葉制藥表示,其產品與蕪湖綠葉的產品乃用于治療不同的疾病,且其市場并無重疊。
不過,蕪湖綠葉官網卻顯示,公司經營綠葉品牌藥品。公司擁有57個藥品批準文號,多個產品被列入國家基本藥物和醫保目錄,其中元之通·銀杏葉膠囊入選2012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肺泰膠囊為全國獨家肺科??朴盟?,國家三類新藥;麥爾·氨酚那敏三味浸膏膠囊為全國獨家醫保、OTC品種。“元之通·銀杏葉膠囊”“肺泰膠囊”“優耐思·益肝靈軟膠囊”“消炎利膽滴丸”等8個產品獲得國家發明專利。顯然,蕪湖綠葉官網說法與招股書不盡一致。
記者注意到,蕪湖綠葉主要產品的適應癥市場和綠葉制藥下轄“北大維信”和“綠葉寶光”主要產品的適應癥市場高度重合。
綠葉制藥招股書對此表示,盡管蕪湖綠葉的主要產品銀杏葉膠囊可被視為心血管治療領域(與血脂康的治療領域相同)內的產品,但血脂康和銀杏葉膠囊并不構成競爭。
綠葉方面工作人員在電話里也向記者表示, 蕪湖綠葉和上市公司綠葉制藥不構成同業競爭。